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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,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、艺术和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:
(一)文字作品;
(二)口述作品;
(三)音乐、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
(四)美术、建筑作品;
(五)摄影作品;
(六)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
(七)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
(八)计算机软件;
(九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。

大致流程如下:
第一步:前期文件的准备,包括申请人证明文件、作品打印、《权利保证书》、《创作说明书》、《作品自愿登记委托书》等文件;
第二步:到中国版权登记中心网站填写申请信息,并打印申请书;
第三步: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文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后邮寄到北京版权局;
第四步:版权局认为文件没有问题,发缴费通知书,缴费后发受理通知。
第五步: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登记完成。
备注:前后所花时间差不多要3-4个月,可以办理加快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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